2)37.第三十七章_我在古代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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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,见外头还有光亮,这才去了书房。

  比起破败的院落来说,书房的陈设明显要好很多。在书房里头有一个靠墙的大书架,上面原本满满当当摆满了书,如今已是空空如也。为了给苏燮治病,这上头的书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被当的差不多了。

  而书桌上有两个盒子,一个打开的盒子空荡荡的,这里头原来装着的就是苏清漪今天当掉的两本书,而另一个盒子里装的是房契。

  若是苏燮清醒过来,怕是宁肯当掉房子,也不会当掉这两本书。这是苏燮的师长崇明先生所赠与他的,里头的批注都是崇明先生手书。苏燮向来将这两本书当成命根子一般,若是原来的苏清漪,恐怕借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,

  可如今换了芯子的苏清漪却是管不了这么多,便是再贵重,也重不过生命,若是命都没了,这两本书的结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  只是,苏燮的病要是再好不起来,恐怕这房子也保不住了。

  苏清漪叹了口气,随后不再多想,而是将樊掌柜给她的书拿出来。

  书并不算厚,苏清漪草草翻过了一遍,估算了一下自己每日的任务量,细细地磨了墨,随后才净了手,将纸摊开,用毛笔饱蘸了墨汁,开始抄下去。

  抄书一事看着简单,其实要求也不少,首先字体一定要端正清楚,不能抄错一个字,不能有涂抹。一页纸只要错了一个字,或者有一点脏污,这一页纸便废了,要重新抄写。对于要参加科举的士子来说,这都是很基本的要求,苏清漪虽然没经过相关的训练,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专心,当她完全沉浸在一件事中的时候,专注力会变得十分惊人。

  于是,当苏清漪抄完今日的任务量的时候,惊觉天竟然都黑了。她连忙将东西收好,这才觉得肩颈一块竟然都发僵,活动了一下才好受一点。

  不过这也让她对自己的效率有了个概念,因为专注力足够,几乎没有废页,所以她的速度比起一般的抄书人来说,都快有两倍了。照这个速度来看,她竟不需要十天,只要五六天就能完成任务。

  苏清漪有些惊喜,不过也知道,抄书终归不是长久之计,苏燮的病就像是一个无底洞,这些银子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。

  苏清漪有些发怔。

  在这个时代,她一个女孩子,究竟还有什么正当门路可以快速赚到钱呢?

  苏清漪先去的是樊掌柜的书铺,将任务交了,领了钱之后,她才拿着稿子往文昱书坊而去。关于书坊的选择,她也是考虑过的,最终选择了文昱书坊,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书坊的名气大,也是因为他家在确定出版之后,会先期就支付一笔润笔费。

  毕竟一文钱难倒英雄汉,对于此刻囊中羞涩的苏清漪来说,这笔润笔费的筹码便显得很重了。

  只是苏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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